日期:2023-04-02 08:48:22人气:1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语音朗读
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来自互联网搜索结果, 如果侵犯到你的权益 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告知,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删除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Copyright 2022-2023 32h.pingguodj.com 32号百科 客服邮箱:s2s2s2-s@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