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06 08:54:51人气:17
1、非浙务工人员年底换工作的,除了2020年12月要有在杭社保记录之外,还需要新单位从异议处理通道,提供2021年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进行申报。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参保,需要提供(2021年1月18日)前(含当日)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2020年12月在杭社保记录。
3、在杭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并购买有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参加申报,需要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无在杭社保记录的,需要由符合条件的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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