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29 14:11:35人气:16
青岛有暖气,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开始前5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现有住宅申请安装供热设施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60%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安装供热设施并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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