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5 09:22:16人气:85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内进行管理。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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