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知识
生活知识
数码知识
教育知识
汽车知识
游戏知识
办公知识
装修知识
旅游知识
搜索

教育知识分类 学习方法 高考报考 考试技巧 考研必备 教育常识 更多知识 中文DJ 英文DJ 车载DJ 视频DJ

2023贵州省特殊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政策 贵州省困难职工补助文件

日期:2022-12-13 09:29:22人气:10

导读:2023贵州省特殊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政策:2023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征缴期是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特定群体的零星征缴期是零星征缴期。

2023贵州省特殊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政策 贵州省困难职工补助标准

  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2.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19号)规定执行。

  除本通知规定的全额及定额资助对象以外的其他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特殊困难人群,其资助标准由各市(州)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进行明确。

  三、享受资助条件

  特殊困难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只享受动态参保,不享受参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除外)。符合医疗资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新生儿,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缴费参保的,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

广告位1

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来自互联网搜索结果, 如果侵犯到你的权益 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告知,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删除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Copyright 2022-2023 32h.pingguodj.com 32号百科 客服邮箱:s2s2s2-s@outlook.com